语言文字网站
普通话测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普通话测试 · 正文
关于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需定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31120日——1126

考试时间:2023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对象

少荃湖(除2023级新生)、梅山路、史河路校区学生,教职工(含附属单位)


三、报名程序

以班级为单位(含教师),由各学院学生工作秘书统一汇总,于1126日下午16:00前将本部门电子版报名汇总表(不接受班级单独报名)发送至729134486@qq.com,纸质版报名汇总表(盖章)于1127日之前交至B5楼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377办公室。


四、测试要求

为从根本上杜绝替考现象,我校测试站按照安徽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要求采取包括身份验证、指纹采集、照片采集和考试机随机抽签的信息采集系统查验考生身份。请各位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替考现象,将严肃处理,同时作弊考生一年内不允许参加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财教函〔20065号文件精神,测试收费标准为:非学生身份测试费50/人次;在校学生测试费减半,即25/人次。


六、缴费方式

报名信息汇总后,学校财务系统生成普通话测试缴费二维码,考生根据报名名单进行二维码缴费。


七、注意事项

1.报名表使用统一表格,请下载附件。

2.各单位需认真核查报名学生的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身份证信息不得有误,否则无法参加考试。纸质报名表填写时建议由报名考生签字确认。

3.所有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如:身份信息出错、因私未能到场等)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请提交情况说明至校普通话测试站)

4.测试成绩约在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自行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约在测试结束三个月后通知领取。

5. 由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对本次测试有关事项进行解释,联系人:王老师QQ729134486

附件: 考生报名模板+批量导入模板(2023.11).xlsx


教务处 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231118



上一条:关于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普通话测试站参加安徽省普通话测试工作线上会议


安徽中医药大学 版权所有 ©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51-68129004,68129026    传真:0551-68129028

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少荃湖校区) 230012  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03号(梅山路校区) 230038

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5号(史河路校区) 230031  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300号(六安路校区) 23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