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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日期:2021-12-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部)、机关各处室、校直各单位:

《安徽中医药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中医药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1年12月31日  




安徽中医药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切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7〕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分细则的通知》(皖教语〔2018〕6号)以及《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语〔202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打造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朗读能力、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二、工作措施

(一)制度建设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科规划、科研规划、学生培养方案、教育教学的考核评价、职务职称评聘等学校规章制度中,融入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

(二)宣传普及。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力度,营造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去,增强师生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三)师资培训。通过新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新老教师传帮带、课程团队建设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类培训,提升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教育教学。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相融合,发挥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合力作用,在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中,构建“三全育人”模式;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及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

(五)课程建设与科学研究。加大语言文字类课程建设力度,构建涵盖《大学语文》作为必修课、《中国文化概论》等为选修课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内涵,强化教学效果。利用学校学科特色,充分整合学校在徽文化研究、中医药文化研究和大数据等研究的成果资源,进一步凝练语言文字在应用、本体和信息化方面的科学研究方向。

(六)网站建设。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网站,宣传普及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发布有关通知和动态信息,展示教师有关教学科研成果,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网络发展空间。

(七)普通话测试站建设。更新完善测试站软硬件设施,组织好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的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普通话推广周、普通话测试培训及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推广普通话的使用,切实提升我校师生普通话的水平和规范用语的意识。

(八)服务社会。发挥我校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深入城乡社区、村镇街头,开展文化下乡、支教服务等公益活动,做好语言文字相关的宣传普及工作,为地方发展贡献智慧。

三、相关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相关人员配备,原则上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各有关单位应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语言文字工作。

(二)健全经费保障。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项支持,保障工作需要,促使各方面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督导评估。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期为2年,由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一次督导评估,确保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达标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安徽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分细则(试行)



   



上一条:国家语委修订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下一条: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调整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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